关于新设企业不再发放“法人一证通”介质的公告
经市政府同意,根据《市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工作的通知》(沪市监注册〔2020〕907号),自2020年4月1日起,企业设立时,不再发放“法人一证通”介质。
新设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通过“随申办”移动端或加载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程序的智能终端下载领取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企业可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一网通办”或本市市场监管、税务、人社、公积金等部门网上办事系统,根据系统提示使用电子印章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办理各类网上业务。
电子执照、电子印章使用指南详见上海市开办企业“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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